彩神-下载

蓝山县楠市中学教学楼项目水电安装、土建工程交易公告_工程招标_蓝山县人民政府

彩神-下载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彩神-下载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工程招标
分享到:
蓝山县楠市中学教学楼项目水电安装、土建工程交易公告
  • 2020-09-27 15:59
  • 来源: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发布机构:蓝山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字体: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蓝山县楠市中学教学楼项目水电安装、土建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交易编号为蓝审(招)许准字[2020]251号,项目业主为蓝山县楠市镇楠市中学,主要建设内容蓝山县楠市中学教学楼项目水电安装、土建工程,项目总投资3028468.99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交易项目概况

1.2.1 交易项目名称:蓝山县楠市中学教学楼项目水电安装、土建工程;

1.2.2  建设地点:蓝山县;

1.2.3  项目基本情况:蓝山县楠市中学教学楼项目水电安装、土建工程,框架结构,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为1518.19平方米。

1.3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

1.4 交易范围:本项目交易范围包括蓝山县楠市中学教学楼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安装、强电安装、弱电安装、消防给水、防雷接地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执行;

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具备项目负责人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且无在建项目。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按照交易文件第八章第一节投标函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4  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6  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交易项目参照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I;□综合评估法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交易文件。项目业主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交易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010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政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项目业主将予以拒收。

6.2 交易文件每套售价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交易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蓝山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2225994)。

9.项目业主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本项目实施的工期紧,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日历日内跟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日历日内必须开工。因非项目业主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或开工的,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得分高低依次替补。

9.2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采用银行转帐形式;由中标人在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其基本账户转入到项目业主指定账户。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转入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自行放弃,项目业主将按规定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9.3签订施工合同时,中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不得私自变动,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且项目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9.4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及行政监督将每周数次检查中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若发现到岗人员不齐、到岗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等情况,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9.5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蓝山县楠市镇楠市中学

   址:蓝山县楠市镇

人:曾先生

   话:13974675978

代理机构:湖南世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天心区芙蓉中路458号

人:刘先生

   话:15574668037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彩神-下载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邮箱:lsjjxxzx@126.com 技术支持:开普云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