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7〕11号)和《关于印〈永州市城区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卫计发〔2018〕15号)文件的要求,第一季度,县疾控中心对县中心城区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点进行了水质采样监测和评价,现将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蓝山县市政集中供水机构1家,永发供水公司,该单位位于塔峰镇岭脚村,距离县城约5公里处,现有工作人员18人,水厂日供水能力2万吨,消毒方式是液氯,水源以河水为主,制水工艺流程完善,配有实验室,自检常规水质能力12项,取得了卫生许可证,覆盖人口约7.5万人。单位性质属于外资企业。
1、监测点的位置
以县城为中心,东南西北设置6个末梢水监测点,监测点分别为:1、县三完小(赤蓝桥学区) 2、卫健局 3、畜牧局水产服务中心 4、富煌大酒店 5、欣馨园小区 6、县政府。
2、监测水样份数
第一季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上述6个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点的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每个监测点每季度采集1份水样,共采集6份末梢水样并进行了检测。
3、监测项目
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硝酸盐氮、耗氧量、三氯甲烷、色度、浊度、氨氮、游离性余氯等共计34项(详细监测项目见附表)。
4、监测方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永州市城区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永卫计发〔2018〕15号)。
5、质量控制措施
仪器设备的检定或校准均在有效期内;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检测、数据处理、结果报告,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本次6份管网末梢水所检测的34项指标进行了评价。
三、检测结果评价
监测结果显示:第一季度6份末梢水所检测的34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水质合格率为100%。
蓝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