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根据“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产业扶贫资金的通知”(永财农指[2018]89号)文件精神,现将蓝山县等8个村的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表)。
请相关乡镇(街道)接此通知后严格遵守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实施并足额拨付资金,不得滞留、截留、挪用扶贫资金,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及时完工结算。
附件:2018年市级产业扶贫资金分配项目计划表
蓝山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2018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金(产业扶贫资金)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