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问题清单(进展情况统计) | ||||||||||||
填报单位:蓝山县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18年7月2日 | ||||||||||||
序号 | 所在 | 水源地 | 保护区类型 | 环境问题类型 | 涉及企业名称及简要情况 | 整治情况 | 是否完成整治 | 方案时间节点 | A322问题 | B上报 | C台账 | H经济带 |
县市区 | 名称 | (一级/二级) | 322个问题清单 | 本次上报环保部 | 列入整治台账 | 长江经济带 | ||||||
237 | 永州市蓝山县 | 汇源新田湾河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二级保护区分散式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级保护区内有居民95户,400人 |
制定了《蓝山县2018年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方案》,于2018年3月开始进行整治。 1、一级保护区隔离护栏网和防撞护栏已全部安装到位;2、保护区内分散居民生活污水已通过管网接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3、县环卫局将源峰村纳入城镇垃圾管理体系,每天安排专车清运生活垃圾,并为该村配发了1台垃圾转运三轮车和16个垃圾桶。乡镇专门安排了2名公益性岗位,用于水源地的保洁工作。 |
已完成 | 启动:3月1日 完成50%时间: 5月31日 最终完成时间: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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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田军 | 联系方式:0746-2213213 | |||||||||||
填表说明:1、各地上报的电子表格必须以EXCLE格式; 2、不得改变总清单内各问题序号、所在县市区、水源地名称、水源地级别、保护区类型、环境问题类型、涉及企业名称及简要情况内容。 3、“整治情况”应详细描述方案制定情况、整治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是否完成整治”只能填写“已完成”、“正在整治”、“未开始建设”、“未制定方案”四种类型;“方案时间节点”应填写“开工时间”、“计划完成50%时间”及“最终完成时间”(此栏第一次报送后不再更改)。 |
附件:蓝山永州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问题进展情况(7.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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