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蓝山县所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蓝发改投[2017]15号
蓝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蓝山县所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护湘江源头生态环境,完善城镇环卫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减少垃圾长距离清运的运输费用,建立布局合理的垃圾转运系统,拟同意该项目的实施。
二、建设地点:蓝山县所城镇所城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4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1.6平方米;包括机修车间、洗车平台、基层环卫机构、公厕建设、渗沥液系统建设,建成50吨/天的生活垃圾转运站。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62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501万元,自筹127万元。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工程建筑等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七、此批复有效为贰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