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蓝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确保地名普查工作地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国地名普查办发〔2014〕6号)《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湘地名普查组发〔2014〕2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习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围绕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好地名普查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工作,以普查政策、普查内容、普查意义为宣传重点,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为开展蓝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宣传重点
结合地名普查相关工作,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宣传工作:
1. 宣传开展地名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
2. 及时报道地名普查的重大会议活动、有关党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
3. 宣传报道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场、县直各单位开展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4. 宣传推广地名普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人物及生动事迹;
5. 宣传推广地名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地名普查成果、地名文化遗产,广泛传播地名文化知识等。
三、宣传方式和时间安排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地名普查工作。主要宣传方式有:
宣传方式
(一)利用广告公司宣传车在城区播放地名普查宣传片。
(二)开展街头地名普查宣传日活动。
(三)开设地名普查标志广告栏和社区宣传栏。
(四)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画,悬挂标语条幅,制作电子宣传字幕。
时间安排
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
四、具体安排
地名普查宣传工作主要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城区宣传
结合地名普查的准备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具体宣传活动包括:
1. 制作宣传版面宣传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通知》及实施方案、普查知识。
2. 利用县政府网、蓝山信息报、蓝山手机报宣传蓝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3. 蓝山县电视台播放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视频、音频、标语以及普查知识等。
4.县城及各乡镇显要位置张贴地名普查标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并在社区设置地名普查宣传栏、广告栏。
5、制作普查宣传专题片,利用广告公司电子屏及县电视台反复播放宣传。
(二)乡镇(办事处)、场宣传
各乡(镇)政府驻地张贴不低于20条宣传标语,墙体固定宣传标语不低于50条(每个行政村2条)县普查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县政府汇报,同时在电视台公布。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简报通报宣传情况。
(三)行政村宣传
各乡镇(办事处)、场要召开各行政村和乡直机关地名普查动员会,各行政村张贴宣传标语不低于20条,墙体固定宣传标语不低于2条。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蓝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由蓝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蓝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地名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办事处)、场、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2. 明确工作重点,务实宣传。各乡镇(办事处)、场县直各单位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系统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和特点,组织策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阶段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3. 确保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各乡镇(办事处)、场、县直各单位地名普查办公室要掌握所辖区域地名普查工作动态,设置联络员,及时汇总地名普查进展情况并报送至县地名普查办公室(联系人:唐铖,电话15116504123。梁彬,电话:18374642985)。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