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支持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1)建立金融与扶贫产业精准对接的长效机制。形成金融、农业、扶贫、财政等部门协作、政策协调、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2)形成金融与扶贫产业精准对接清单。以县(市、区)、非行政区划的正县级单位为单位形成参与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清单。(3)实现扶贫产业金融服务创新有所突破。包括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信贷总量投入、信贷管理制度创新三个方面“有突破”。
2.金融支持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哪些?
答:(1)扶贫、支农再贷款专门切块定向支持;(2)健全金融与扶贫产业精准对接财政支持政策;(3)建立参与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清单;(4)创新银行机构与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的对接模式。
3.建立参与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清单有哪些步骤?
答:(1)选择一批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建立对接清单;(2)明确对接清单内容、认定条件和程序。清单应包括参与主体、基本经营情况、带动贫困人口情况以及金融服务需求等内容。清单信息要经当地农业、扶贫、人民银行、银行机构共同认定,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上按一年一次的频率更新;(3)通过委托帮扶、股份合作、资产收益、订单帮扶等多种形式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
4.什么是特色产业精准扶贫中主办银行制度?
答:针对清单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银行采取自主申报、联合招标、任务分配等多种形式开展对接。确定合作关系的银行机构作为主办银行,与参与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权利、责任和利益。
5.特色产业精准扶贫中主办银行金融服务包括哪些?
答:一经确定主办行关系,银行机构要针对参与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一对一”跟踪服务。(1)贷款额度优先考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人口数的多少、带动效益情况,原则上按每带动1个贫困人口不超过5万元(含)的贷款额度,综合权衡其经营状况、承贷能力等因素确定;(2)贷款担保可采用房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担保、具备资质的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法人保证担保、贷款保证保险担保等方式。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以下简称“两权”)试点县(市),鼓励用“两权”进行抵押担保。鼓励银行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结果,发放信用贷款;(3)贷款利率对带动人数多、脱贫效益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适当优惠;(4)贷款期限根据贷款产业、项目生产、销售周期等因素综合确定。从事林业、果业等回收周期较长作物种植的,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1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