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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在县人大会客室就县人大王满忠领衔代表提出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民间投资融资行为的建议》(第3号建议)进行正式答复。
县人大王满忠领衔代表在2017年全县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提出《关于整顿和规范民间投资融资行为的建议》后,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根据县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建议交办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明确部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整顿和规范民间投资融资行为的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
在答复会上,县金融办负责人代表两家承办单位详细汇报了执行落实代表建议所做的工作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两家单位责任人还就相关工作当面向人大代表建议人进行汇报和解答。
王满忠代表认为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两家高度重视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采取了一系的得力措施,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成效,对此表示感谢和很满意。同时,希望两家单位继续重视民间投融资行为的规范工作,把民间投融资的风险防控到最低的范围内,为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图为: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向县人大王满忠代表进行汇报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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