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015年3月10日,县委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上报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考核评估细则的通知》(蓝执办发〔2015〕1号)。3月23日,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考核评估细则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迅速拟定或进一步修订完善执行力考核评估细则,务必于4月10日之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上交县委执行力办公室。但截止4月10日,仍有下列单位未按时上交:法院、物价局、城管执法局、发改委、体育局、供销联社。现予以通报。
抓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是县委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公信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考核评估细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中共蓝山县委督查室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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